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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缙云县乡镇街道生态公墓建设工程-壶镇金竹片区生态公墓工程(二期)已经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缙云县乡、镇(街道)生态公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0〕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331122-94-01-128032,建设资金来自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县财政安排及业主自筹解决,项目业主为缙云县民政局,招标人为缙云县民政局、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缙云县乡镇街道生态公墓建设工程-壶镇金竹片区生态公墓工程(二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3000万元。建设内容包含生态墓区、景观绿化、停车场、管理用房、智能化管理系统、场地道路、配套设施及森林植被恢复等。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金竹村。
2.2招标范围:场地土石方开挖调运,泥结石路面,毛石砼挡墙砌筑,砼排水沟砌筑,绿化种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最高投标限价:9621777元
2.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3.4近三月(2023年8月、2023年9月、2023年10月)企业人员总数每月不少于50人。
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1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3.12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岗位证书必须符合本项目专业要求,需提交社会保险交纳凭证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023年月日起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下载。
6.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6日
缙云县乡镇街道生态公墓建设工程-壶镇金竹片区生态公墓工程(二期)已经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缙云县乡、镇(街道)生态公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0〕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331122-94-01-128032,建设资金来自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县财政安排及业主自筹解决,项目业主为缙云县民政局,招标人为缙云县民政局、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缙云县乡镇街道生态公墓建设工程-壶镇金竹片区生态公墓工程(二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3000万元。建设内容包含生态墓区、景观绿化、停车场、管理用房、智能化管理系统、场地道路、配套设施及森林植被恢复等。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金竹村。
2.2招标范围:场地土石方开挖调运,泥结石路面,毛石砼挡墙砌筑,砼排水沟砌筑,绿化种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最高投标限价:9621777元
2.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3.4近三月(2023年8月、2023年9月、2023年10月)企业人员总数每月不少于50人。
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1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3.12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岗位证书必须符合本项目专业要求,需提交社会保险交纳凭证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023年月日起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下载。
6.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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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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