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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因业务发展需要,智恒需向客户提供智能外呼语音机器人平台,解决现使用的传统语音外呼系统外呼效率低、人工成本高、数据分析效率低等问题。智恒拟采购智能外呼语音机器人平台开发服务,该平台基于智能语音引擎、智能语义引擎,提供语音识别、智能问答、语音合成接口,供呼叫平台进行调用,实现智能语音外呼。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3上线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平台对接,实现智能外呼语音机器人平台功能。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110万元(含税)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参选人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具备至少1份业务平台类开发业绩。单项类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进行认定,框架类合同时间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材料时间进行认定(至少提供1张与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开云(中国)、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履约日期页、合同签章页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4日0点00分至2023年12月16日0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9点00分。
1.1项目概况:因业务发展需要,智恒需向客户提供智能外呼语音机器人平台,解决现使用的传统语音外呼系统外呼效率低、人工成本高、数据分析效率低等问题。智恒拟采购智能外呼语音机器人平台开发服务,该平台基于智能语音引擎、智能语义引擎,提供语音识别、智能问答、语音合成接口,供呼叫平台进行调用,实现智能语音外呼。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采购内容 | 规模 | 实施地点 |
1 | 其他应用平台 | 智能外呼语音机器人平台开发服务 | 110万元(含税) | 上海市,比选人指定 |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110万元(含税)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参选人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具备至少1份业务平台类开发业绩。单项类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进行认定,框架类合同时间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材料时间进行认定(至少提供1张与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开云(中国)、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履约日期页、合同签章页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4日0点00分至2023年12月16日0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9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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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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