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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连云港现代煤炭供应链服务示范基地工程(二期)工程由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以示范区经备〔2022〕98号批准同意,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徐圩港口物流有限公司。现招标人委托*对连云港现代煤炭供应链服务示范基地工程(二期)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连云港现代煤炭供应链服务示范基地(二期)工程总投资约5亿元,本项目位于徐圩港区二港池,配煤罩棚长635m,宽118m,面积74930m2,设计堆场容量约36万吨,本次设计招标范围为1座全封闭钢结构配煤罩棚(3#配煤罩棚)及2#配煤罩棚、3#配煤罩棚对应的工艺设备,配套转运站和输煤廊道及配套结构、供电、通信、控制及信息化、给排水、消防、环保等设施。
2.2 招标范围
本次审计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MTJD-SJ标段,招标范围: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承包合同的明细工程款现金流量图表,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每月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委托人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意见;协助委托人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委托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整套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交委托人归档;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计价表、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编制工程造价审核报告;政府部门审计时配合做好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包括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交)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委托人安排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45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工程总投资不少于人民币4亿元(含)以上的水运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本次招标的造价咨询项目业绩指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项目,下同)。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水运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资格;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为准);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信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5日23时59分,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23时59分。
连云港现代煤炭供应链服务示范基地工程(二期)工程由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以示范区经备〔2022〕98号批准同意,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徐圩港口物流有限公司。现招标人委托*对连云港现代煤炭供应链服务示范基地工程(二期)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连云港现代煤炭供应链服务示范基地(二期)工程总投资约5亿元,本项目位于徐圩港区二港池,配煤罩棚长635m,宽118m,面积74930m2,设计堆场容量约36万吨,本次设计招标范围为1座全封闭钢结构配煤罩棚(3#配煤罩棚)及2#配煤罩棚、3#配煤罩棚对应的工艺设备,配套转运站和输煤廊道及配套结构、供电、通信、控制及信息化、给排水、消防、环保等设施。
2.2 招标范围
本次审计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MTJD-SJ标段,招标范围: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承包合同的明细工程款现金流量图表,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每月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委托人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意见;协助委托人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委托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整套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交委托人归档;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计价表、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编制工程造价审核报告;政府部门审计时配合做好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包括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交)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委托人安排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45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工程总投资不少于人民币4亿元(含)以上的水运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本次招标的造价咨询项目业绩指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项目,下同)。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水运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资格;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为准);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信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5日23时59分,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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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341358
邮箱:yangwei@dlzb.com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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