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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SPY-2023-01
2、项目名称:濮阳新型化工基地公共管廊项目洪水影响分析和整改方案编制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900000元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濮阳新型化工基地公共管廊项目洪水影响分析和整改方案编制(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编制周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足一年须提供完善的财务制度证明)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8日,每天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3年12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1、项目编号:HNDSPY-2023-01
2、项目名称:濮阳新型化工基地公共管廊项目洪水影响分析和整改方案编制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900000元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濮阳新型化工基地公共管廊项目洪水影响分析和整改方案编制(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编制周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足一年须提供完善的财务制度证明)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8日,每天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3年12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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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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