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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思齐路(高新路-江兴西路)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发改行审发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东太湖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思齐路(高新路-江兴西路)绿化工程--(林涛路-鲈乡河)西侧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请登录)
2.1.2建设规模:绿化景观面积约5141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06万元
2.1.4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8日,竣工日期:2024年5月7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绿化、景观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负责人条件须按《吴江区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评定标准》执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学历、职称要求(两条符合其一即可):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②职称证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园林绿化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认证的职称证默认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按照评审表或学历证(颁发时间早于职称证)上的专业认定。
③获得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颁发之年为准,企业投标日期往前倒推。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2)项目负责人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3)东太湖度假区政府投资建设(含太湖新城相关国有企业出资的)项目拒绝“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建设局文件及关于暂停企业投标资格的函”中考核被通报暂停参加投标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 月8 日16时00分至2024年1 月15 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思齐路(高新路-江兴西路)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发改行审发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东太湖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思齐路(高新路-江兴西路)绿化工程--(林涛路-鲈乡河)西侧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请登录)
2.1.2建设规模:绿化景观面积约5141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06万元
2.1.4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8日,竣工日期:2024年5月7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绿化、景观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负责人条件须按《吴江区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评定标准》执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学历、职称要求(两条符合其一即可):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②职称证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园林绿化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认证的职称证默认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按照评审表或学历证(颁发时间早于职称证)上的专业认定。
③获得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颁发之年为准,企业投标日期往前倒推。
b、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职称证,以及连续在本单位交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单位社保清单),涉及建设工程业绩(不含养护工程)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般为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等扫描件进行审核。 注:社保证明必须是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6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 d、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1)□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2)项目负责人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3)东太湖度假区政府投资建设(含太湖新城相关国有企业出资的)项目拒绝“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建设局文件及关于暂停企业投标资格的函”中考核被通报暂停参加投标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 月8 日16时00分至2024年1 月15 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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