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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各报价人: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2023-2025年度长电新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同期资料编报及税务健康检查服务项目框架协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为框架采购,最终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本次2023-2025年度长电新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同期资料编报及税务健康检查服务项目框架协议为1个标段,本协议服务期限为3年。
拟聘请符合资格的税务中介机构对长电新能部分子企业、代管公司开展2023-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同期资料编报及税务健康检查服务。主要内容包含:(1)年度汇算清缴。对长电新能部分子企业、代管公司2023-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审核,并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报告。应在审核年度的次年5月5日前提交经审定的审核报告,协助办理股权划转、股息红利、研发费用等备案和税务系统录入申报等工作;(2)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编报(若有)。编制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及国别报告,编制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应在税法规定日期前20天提交经审定的报告,协助办理税务系统录入申报等工作;(3)咨询配合服务。提供与汇算清缴、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编报相关的涉税咨询服务。接受采购人提出的涉税咨询,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电话回复、书面回复、会议咨询、交流研讨或复核意见等,书面回复原则上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4)税务检查应对工作。配合开展其他税务检查应对工作,包括税务风险应对、税收核查配合、日常业务税务咨询等相关工作;(5)税务健康检查服务。开展税务健康检查等服务,包括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等全税种检查,关注和提示企业的税务漏洞,以免受到税务稽查,避免更大的税务风险,并在审核年度的次年5月31日前出具税务健康检查报告。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报价人须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业绩要求:2020年 1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报价截止日承担过至少1项中央企业(中央企业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名录为准,下同)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项目(需提供服务合同、汇算清缴报告关键页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税务师资格,2020年 1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报价截止日负责过至少1项中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项目(需提供服务合同关键页、汇算清缴报告关键页作为证明资料);
(4)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出具审计报告(若报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无连续 2年亏损。
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报价人在成交后不得将承揽的业务再转包或分解给其它税务师事务所,报价人分支机构不得单独出具审核报告。
4、报价人征集: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2023-2025年度长电新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同期资料编报及税务健康检查服务项目框架协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为框架采购,最终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本次2023-2025年度长电新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同期资料编报及税务健康检查服务项目框架协议为1个标段,本协议服务期限为3年。
拟聘请符合资格的税务中介机构对长电新能部分子企业、代管公司开展2023-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同期资料编报及税务健康检查服务。主要内容包含:(1)年度汇算清缴。对长电新能部分子企业、代管公司2023-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审核,并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报告。应在审核年度的次年5月5日前提交经审定的审核报告,协助办理股权划转、股息红利、研发费用等备案和税务系统录入申报等工作;(2)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编报(若有)。编制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及国别报告,编制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应在税法规定日期前20天提交经审定的报告,协助办理税务系统录入申报等工作;(3)咨询配合服务。提供与汇算清缴、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编报相关的涉税咨询服务。接受采购人提出的涉税咨询,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电话回复、书面回复、会议咨询、交流研讨或复核意见等,书面回复原则上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4)税务检查应对工作。配合开展其他税务检查应对工作,包括税务风险应对、税收核查配合、日常业务税务咨询等相关工作;(5)税务健康检查服务。开展税务健康检查等服务,包括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等全税种检查,关注和提示企业的税务漏洞,以免受到税务稽查,避免更大的税务风险,并在审核年度的次年5月31日前出具税务健康检查报告。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报价人须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业绩要求:2020年 1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报价截止日承担过至少1项中央企业(中央企业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名录为准,下同)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项目(需提供服务合同、汇算清缴报告关键页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税务师资格,2020年 1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报价截止日负责过至少1项中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项目(需提供服务合同关键页、汇算清缴报告关键页作为证明资料);
(4)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出具审计报告(若报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无连续 2年亏损。
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报价人在成交后不得将承揽的业务再转包或分解给其它税务师事务所,报价人分支机构不得单独出具审核报告。
4、报价人征集: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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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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