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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科技文化提升工程经缙发改投资〔2023〕56 号文关于缙云县科技文化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招标人为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请登录)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
二、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丽水市勘察设计类、监理及设备采购类项目“评定分离”招标评标操作细则》丽建发〔2021〕98号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三、招标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缙云县科技文化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括科技创新中心、人才工作室、实验室、科技馆、文化馆、非遗馆、青少年、妇女儿童和老年活动中心,地下停车位 544 个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
地块一:项目总用地面积145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88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85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30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16985平方米,容积率1.17;建筑占地面积5684平方米,建筑密度39%;绿地面积4372平方米,绿地率30%;地下停车位237 个。
地块二:项目总用地面积17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96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9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010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20958平方米,容积率1.17;建筑占地面积5728平方米,建筑密度32%;绿地面积3580平方米,绿地率20%;地下停车位307个。
2.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
1、设计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及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项目有配建内容的按配建工程专业设计规范设计。初步设计主要包括含红线范围及业主指定范围内的建筑(含装饰装修)设计、结构设计、道路设计、给排水设计(含给水、排水、消防给排水)、暖通(含空调、通风、防排烟)、电气设计(含供电、电力、照明设计、防雷、接地等)、智能化设计、景观设计、消防设计、无障碍设计、节能设计等。
本项目的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分开,施工图阶段设计内容另行招标,中标单位负责从方案设计到初步设计的内容及后续设计配合服务。
2、设计阶段划分:方案设计及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中的其中一项: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结构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4、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24年2月6日起(请登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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