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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天津南港46.2兆瓦海上光伏新建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别以《关于新星石油公司天津南港46.2兆瓦海上光伏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国石化计〔2024〕30号)和《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批准天津南港海上光伏项目海域使用权的通知》(津规资海域许〔2023〕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新星(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和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南港46.2兆瓦海上光伏新建项目初步勘察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南港工业区大乙烯项目附近陆域和海域。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57.6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新建海上光伏发电工程(包括交流侧装机容量46.2MW的海上光伏电站,12公里的送电线路,35kv开关站以及配套设施等)的初步勘察(包括约3000㎡陆域和71.5566公顷海域)、初步设计等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且海洋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且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或2)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且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且海洋工程勘察甲级(海洋岩土工程勘察)及以上
①持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③海洋工程勘察专业(海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海洋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1年以来有以下项目业绩:
①海上风力发电或海上光伏发电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交流侧装机容量≥45MW);
②岩土工程勘察(陆域)项目业绩;
③海洋工程勘察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3.2.5联合体勘察成员:
(1)岩土工程勘察(陆域)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并具备第3.1(1)、(2)②、(3)、(4)②、(5)项基本资格条件。
(2)海洋工程勘察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并具备第3.1(1)、(2)③、(3)、(4)③、(5)项基本资格条件。
3.2.6联合体牵头人:
(1)具备第3.1(1)、(2)①、(3)、(4)①、(5)项基本资格条件。
(2)若设计人同时实施岩土工程勘察(陆域)和海洋工程勘察工作,应具备第3.1款全部基本资格条件。
(3)若设计人同时实施岩土工程勘察(陆域)或海洋工程勘察工作,应具备第3.2.4(1)或(2)目中明确的基本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牵头人单位),或持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海上风力发电或海上光伏发电工程设计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45MW)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牵头人单位);2021年以来有海上风力发电或海上光伏发电设计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45MW)的设计负责人或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海洋工程勘察技术负责人/负责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牵头人单位/海洋工程勘察成员单位),2021年以来有海洋工程勘察项目的勘察技术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执业业绩。(勘察技术负责人适用于投标人/牵头人单位,勘察负责人适用于勘察成员单位)
(4)陆域勘察技术负责人/负责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牵头人单位/岩土工程勘察成员单位),2021年以来有岩土工程勘察项目的勘察技术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执业业绩。(勘察技术负责人适用于投标人/牵头人单位,勘察负责人适用于勘察成员单位)
3.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3月9日 13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 17 时00 分 。
天津南港46.2兆瓦海上光伏新建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别以《关于新星石油公司天津南港46.2兆瓦海上光伏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国石化计〔2024〕30号)和《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批准天津南港海上光伏项目海域使用权的通知》(津规资海域许〔2023〕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新星(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和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南港46.2兆瓦海上光伏新建项目初步勘察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南港工业区大乙烯项目附近陆域和海域。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57.6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新建海上光伏发电工程(包括交流侧装机容量46.2MW的海上光伏电站,12公里的送电线路,35kv开关站以及配套设施等)的初步勘察(包括约3000㎡陆域和71.5566公顷海域)、初步设计等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且海洋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且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或2)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且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且海洋工程勘察甲级(海洋岩土工程勘察)及以上
①持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③海洋工程勘察专业(海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海洋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1年以来有以下项目业绩:
①海上风力发电或海上光伏发电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交流侧装机容量≥45MW);
②岩土工程勘察(陆域)项目业绩;
③海洋工程勘察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3.2.5联合体勘察成员:
(1)岩土工程勘察(陆域)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并具备第3.1(1)、(2)②、(3)、(4)②、(5)项基本资格条件。
(2)海洋工程勘察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并具备第3.1(1)、(2)③、(3)、(4)③、(5)项基本资格条件。
3.2.6联合体牵头人:
(1)具备第3.1(1)、(2)①、(3)、(4)①、(5)项基本资格条件。
(2)若设计人同时实施岩土工程勘察(陆域)和海洋工程勘察工作,应具备第3.1款全部基本资格条件。
(3)若设计人同时实施岩土工程勘察(陆域)或海洋工程勘察工作,应具备第3.2.4(1)或(2)目中明确的基本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牵头人单位),或持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海上风力发电或海上光伏发电工程设计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45MW)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牵头人单位);2021年以来有海上风力发电或海上光伏发电设计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45MW)的设计负责人或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海洋工程勘察技术负责人/负责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牵头人单位/海洋工程勘察成员单位),2021年以来有海洋工程勘察项目的勘察技术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执业业绩。(勘察技术负责人适用于投标人/牵头人单位,勘察负责人适用于勘察成员单位)
(4)陆域勘察技术负责人/负责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牵头人单位/岩土工程勘察成员单位),2021年以来有岩土工程勘察项目的勘察技术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执业业绩。(勘察技术负责人适用于投标人/牵头人单位,勘察负责人适用于勘察成员单位)
3.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3月9日 13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 17 时00 分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强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769
邮箱:wangqiang@dlzb.com
QQ:1472487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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