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吉林/吉林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 或者 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标书服务 中标监测 潜在投标人预测 |
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能源事业部。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吉林油田英-红输油管道中间站清洁能源供热技术服务项目要求投标人负责全额出资,建设满足所在区域供热要求的供热及换热设施,并负责项目建成后的经营、设备和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保证按照规定供热时间为招标人进行供热,并且所建清洁能源供热能力不低于吉林油田现有锅炉的供热能力。所招标的清洁能源供热技术服务须包括末端供热、换热设备以及管网、仪器仪表等设备、管线的安装和施工等,中标方需将管线铺设至吉林油田指定接口位置,管线间衔接采用法兰衔接。
本项目属于框架招标,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按照《吉林油田公司招标管理规定》(JLYT-QG-05-01-2021)B版第八条: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
2.1.2本项目总金额预计665.3712(此金额为框架5年的预估总金额,1年金额暂估为133.0742万元)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项目地点:吉林油田英-红输油管道中间站;
2.1.4服务期限:协议签订后5年,如供热服务达标,无安全环保等事故,服务合同一年一续签。
建设、调试期: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90天内完成技术服务项目建设、调试等工作,具备平稳供热运行条件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吉林油田英-红输油管道中间站清洁能源供热技术服务项目每年预计采购热量42652吉焦,框架5年,合计采购热量213260吉焦,共计6653712元(不含税,为框架5年价格,招标控制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调整,目前控制价已考虑5年内价格波动因素,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在供热服务达标,无安全环保等事故,服务合同一年一续签。)。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100%。
2.2.4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拟确定1家中标人;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
2.3.3服务费,中标方(中石油内部企业、多源实业及下属单位(含改制前后企业)、公司改制企业及下属单位、免办准入项目承包商除外)需向招标人按项目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二加税费缴纳服务费。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2.3.5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商务资格条件
3.1.1 法律
3.1.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基本信息”截屏,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事业单位不须提供)(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3.1.2 财务
3.1.2.1投标单位(准入单位)应提供选商年度上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5月1日前,若上年度审计报告没有出具的,可以提供上年度前一年的审计报告;5月1日后,必须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必须由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3.1.2.2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准入单位),须提供投标(准入)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3.1.2.3新成立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告。
3.1.2.4自然人等非公司性投标(准入)单位,暂无相关财务信息,可以不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准入条件按选商文件其他要求执行。
3.2技术资格条件
3.2.1 安全
3.2.1.1至少配备1名安全监管人员。须提供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3.2.1.2特种作业人员。投标人承诺项目(建设期和后期运维)涉及电工、焊工、登高作业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具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对应所涉及的特种作业工种各至少1名持证。
3.2.1.3设备检验合格证。投标人承诺项目建设前提供涉及特种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和在用有效期的检验合格证。
3.2.1.4保险。中标单位须为项目(建设期和后期运维)参与人员提供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承诺)
3.2.1.5应急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
3.2.2专业
3.2.2.1业绩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清洁能源供热及供暖项目业绩(清洁能源供热包含地热能、太阳能、空气能、储能等非燃烧方式供热、生物质能是指采用生物质成型材料供热、发电机余热是指发电机组高温烟气余热和发电机缸套水余热回收供热),提供实际投入建设并运营供热的业绩证明,建设或运维服务合同、发票明细及增值税发票查询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发票查询网络截图。合同中无法体现供热温度及供热量视为无效业绩。
3.2.2.2投标人需要编制供热服务技术方案,方案中明确施工技术路线、进度节点、投入人员、设备、施工保障措施、安全环保措施、后期运维供暖保障措施等。
3.3公共条款
3.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2.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2.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2.5在最近三年内在安全生产方面无违法、无事故;(承诺)
3.2.6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2.7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需承诺:中标后,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2.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2.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3.2.10在供热服务达标,无安全环保等事故,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协议期内),服务合同一年一续签。(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03月12日至 2024年03月16日*报名。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能源事业部。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吉林油田英-红输油管道中间站清洁能源供热技术服务项目要求投标人负责全额出资,建设满足所在区域供热要求的供热及换热设施,并负责项目建成后的经营、设备和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保证按照规定供热时间为招标人进行供热,并且所建清洁能源供热能力不低于吉林油田现有锅炉的供热能力。所招标的清洁能源供热技术服务须包括末端供热、换热设备以及管网、仪器仪表等设备、管线的安装和施工等,中标方需将管线铺设至吉林油田指定接口位置,管线间衔接采用法兰衔接。
本项目属于框架招标,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按照《吉林油田公司招标管理规定》(JLYT-QG-05-01-2021)B版第八条: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
2.1.2本项目总金额预计665.3712(此金额为框架5年的预估总金额,1年金额暂估为133.0742万元)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项目地点:吉林油田英-红输油管道中间站;
2.1.4服务期限:协议签订后5年,如供热服务达标,无安全环保等事故,服务合同一年一续签。
建设、调试期: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90天内完成技术服务项目建设、调试等工作,具备平稳供热运行条件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吉林油田英-红输油管道中间站清洁能源供热技术服务项目每年预计采购热量42652吉焦,框架5年,合计采购热量213260吉焦,共计6653712元(不含税,为框架5年价格,招标控制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调整,目前控制价已考虑5年内价格波动因素,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在供热服务达标,无安全环保等事故,服务合同一年一续签。)。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100%。
2.2.4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拟确定1家中标人;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
2.3.3服务费,中标方(中石油内部企业、多源实业及下属单位(含改制前后企业)、公司改制企业及下属单位、免办准入项目承包商除外)需向招标人按项目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二加税费缴纳服务费。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2.3.5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商务资格条件
3.1.1 法律
3.1.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基本信息”截屏,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事业单位不须提供)(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3.1.2 财务
3.1.2.1投标单位(准入单位)应提供选商年度上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5月1日前,若上年度审计报告没有出具的,可以提供上年度前一年的审计报告;5月1日后,必须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必须由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3.1.2.2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准入单位),须提供投标(准入)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3.1.2.3新成立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告。
3.1.2.4自然人等非公司性投标(准入)单位,暂无相关财务信息,可以不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准入条件按选商文件其他要求执行。
3.2技术资格条件
3.2.1 安全
3.2.1.1至少配备1名安全监管人员。须提供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3.2.1.2特种作业人员。投标人承诺项目(建设期和后期运维)涉及电工、焊工、登高作业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具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对应所涉及的特种作业工种各至少1名持证。
3.2.1.3设备检验合格证。投标人承诺项目建设前提供涉及特种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和在用有效期的检验合格证。
3.2.1.4保险。中标单位须为项目(建设期和后期运维)参与人员提供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承诺)
3.2.1.5应急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
3.2.2专业
3.2.2.1业绩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清洁能源供热及供暖项目业绩(清洁能源供热包含地热能、太阳能、空气能、储能等非燃烧方式供热、生物质能是指采用生物质成型材料供热、发电机余热是指发电机组高温烟气余热和发电机缸套水余热回收供热),提供实际投入建设并运营供热的业绩证明,建设或运维服务合同、发票明细及增值税发票查询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发票查询网络截图。合同中无法体现供热温度及供热量视为无效业绩。
3.2.2.2投标人需要编制供热服务技术方案,方案中明确施工技术路线、进度节点、投入人员、设备、施工保障措施、安全环保措施、后期运维供暖保障措施等。
3.3公共条款
3.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2.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2.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2.5在最近三年内在安全生产方面无违法、无事故;(承诺)
3.2.6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2.7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需承诺:中标后,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2.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2.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3.2.10在供热服务达标,无安全环保等事故,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协议期内),服务合同一年一续签。(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03月12日至 2024年03月16日*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崔健
手机:1366102847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03
邮箱:cuijian@dlzb.com
QQ:3061293214
手机:1366102847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03
邮箱:cuijian@dlzb.com
QQ:306129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