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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视频摄像设备(感知舱)购置项目,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招标编号:JC203224M60409)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并已落实;
招标范围: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设备到货,到货地点江苏省内城市,具体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
招标控制价:330.9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含单台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签署合同前,中标人须提供中标货物样品至招标人处进行运用场景测试,如测试样品不符合招标需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签署合同。
3. 投标人资格、业绩及人员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初步审查不予通过: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4)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如若发现隐瞒,取消供应商资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存在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的子女、配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在招标人任职情况。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服务期间,与招标人对接项目实施相关工作(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须提供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相关与招标人总公司系统适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与国寿“e职场”、“云标牌”平台对接,实现相关信息的同步与推送,详见第五章软件技术要求部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3月 14日9时至2024年3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5、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其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视频摄像设备(感知舱)购置项目,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招标编号:JC203224M60409)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并已落实;
招标范围:
序号 | 采购内容 | 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单台套招标控制价(万元) | 分项招标控制价 (万元) |
1 | 视频摄像设备(感知舱)标配 | 感知舱 | 台/套 | 427 | 0.5 | 213.5 |
机顶盒+显示设备 | 台/套 | 22 | 0.4 | 8.8 | ||
机顶盒 | 台/套 | 3 | 0.2 | 0.6 | ||
2 | 视频摄像设备(感知舱)高配 | 感知舱+机顶盒+显示设备 | 台/套 | 120 | 0.9 | 108 |
招标控制价:330.9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含单台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签署合同前,中标人须提供中标货物样品至招标人处进行运用场景测试,如测试样品不符合招标需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签署合同。
3. 投标人资格、业绩及人员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初步审查不予通过: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4)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如若发现隐瞒,取消供应商资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存在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的子女、配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在招标人任职情况。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服务期间,与招标人对接项目实施相关工作(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须提供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相关与招标人总公司系统适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与国寿“e职场”、“云标牌”平台对接,实现相关信息的同步与推送,详见第五章软件技术要求部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3月 14日9时至2024年3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5、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其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邮箱:xuyu@dlzb.com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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