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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压水堆一期工程厂址开发前期相关工作咨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2 规 模: 华能霞浦核电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长门村、长表岛,地处东冲半岛东北部、福宁湾西南岸,在长门澳东侧海域内,毗邻东海。厂址东北距离宁德核电厂约27km,西西北距离霞浦县城约18km,西西南距离宁德市59km。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压水堆一期工程厂址开发前期相关工作咨询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5 服 务 期: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止,暂定服务期限为2024年4月20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具体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为准。
2.6 招标范围: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共规划建设4台百万千瓦级华龙一号压水堆核电机组和1台60万高温气冷堆核电机组。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规划建设两台华龙一号核电机组。2022年1月1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福建霞浦压水堆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纪要》,明确4台压水堆核电机组按照华龙一号技术路线开展前期论证工作。目前,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正按计划推进项目技术论证、现场施工准备等工作,计划2024年实现项目核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工程咨询单位综合资信甲级证书;
(2)同时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电力、水运、生态建设和环境专业专业资信甲级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3项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咨询或核电核准评估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开云(中国)、能反映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
3.2.3人员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咨询或核电核准评估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成果性文件的支持性材料(含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开云(中国)、能反映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或其他文件)。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21日09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时00分;
本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压水堆一期工程厂址开发前期相关工作咨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2 规 模: 华能霞浦核电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长门村、长表岛,地处东冲半岛东北部、福宁湾西南岸,在长门澳东侧海域内,毗邻东海。厂址东北距离宁德核电厂约27km,西西北距离霞浦县城约18km,西西南距离宁德市59km。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压水堆一期工程厂址开发前期相关工作咨询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5 服 务 期: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止,暂定服务期限为2024年4月20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具体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为准。
2.6 招标范围: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共规划建设4台百万千瓦级华龙一号压水堆核电机组和1台60万高温气冷堆核电机组。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规划建设两台华龙一号核电机组。2022年1月1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福建霞浦压水堆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纪要》,明确4台压水堆核电机组按照华龙一号技术路线开展前期论证工作。目前,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正按计划推进项目技术论证、现场施工准备等工作,计划2024年实现项目核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工程咨询单位综合资信甲级证书;
(2)同时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电力、水运、生态建设和环境专业专业资信甲级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3项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咨询或核电核准评估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开云(中国)、能反映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
3.2.3人员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咨询或核电核准评估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成果性文件的支持性材料(含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开云(中国)、能反映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或其他文件)。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21日09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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