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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2024年抚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养护工程(含路面养护工程、排水设施、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已由抚财公路指【2023】27号、赣交规划字【2022】11号批准建设,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抚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抚路养字〔2024〕15号文批复,招标人为抚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直属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和燃油税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抚州市;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路面养护工程:长约110公里、排水设施:长约28.567公里、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36座。
2.3工程投资:本项目概算建安费为16071.5528万元,设计费为164.4266万元。
2.4招标范围:
包含施工图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和设计施工图范围的路面养护工程、排水设施、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施工工程等。
2.5计划工期:6个月(其中:设计工期为25日历天(含图审、预算编制时间),施工工期为15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2企业资质类别及资质等级:
(1)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资质要求: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施工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需可承担一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设计负责人(即设计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4)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在最新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2年度普通国省道公路施工和普通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4.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的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按不同专业资质分工联合,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分工及责任,并明确牵头人资格的成员方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9日至5月9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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