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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辽阳石化公司2024年度合成盐酸(31%)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阳石化公司2024年度合成盐酸(31%)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根据辽阳石化公司生产计划安排,2024年热电运行部所需原料合成盐酸(31%)数量10000吨(暂定),估算金额430万元(含税)。1个标包。具体供货数量以辽阳石化月需求计划为准。
2.2交货期或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按辽阳石化生产需求及时供货。
2.3实施或交货地点:辽阳石化热电部、动力部等指定地点。
2.4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合成盐酸技术指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由氯气和氢气合成的氯化氢气体,用水吸收制得的工业用合成盐酸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制造商及其唯一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3.2.2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需提供有效的涵盖标的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涵盖标的物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同时,还需提供所代理制造商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同时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每个制造商只能授权唯一代理商。
3.2.3投标人须是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的在网用户(提供网站截图)。
3.2.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2个及以上工业合成盐酸销售业绩。同一种投标产品在一家企业多次使用视为1个有效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一张与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扫描件。)
3.2.5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制造商每年出厂不少于3000吨的盐酸易制毒购买备案证明。(需提供备案证明扫描件)
3.2.6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视同其在辽阳石化公司有不良使用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未完成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投标人,可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其中,财务情况说明书可经审计或投标人自行出具);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3.4.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上述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运输要求
3.5.1运输企业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第8类第1项:酸性腐蚀品)
3.5.2盐酸运输车辆具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带“危化品运输”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范围包含第8类)
3.5.3盐酸运输驾驶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盐酸运输押运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证。(上述证书准许内容应满足本项目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件扫描件(所有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负责运输的企业如非投标人企业(非投标人企业是指:除本次投标企业及其下属分公司以外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与负责运输企业签订的运输协议。在项目履行过程中,投标人如更换运输企业须经过招标人同意。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如为中石油库内供应商,则供应商状态应为正常状态,如供应商状态为“暂停”、“取消”、“终止”、“中止”的,投标将被否决。
3.6.2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各项指标应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按主要技术要求提供2023年盐酸的出厂质量检验单一份及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市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3.6.3 投标人标的物在用户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在辽阳石化公司无不良使用业绩;2022年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未因标的物的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集团工程和物装管理部通报过。(须提供书面承诺)
3.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9日19时至2024年4月15日24时,(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4月3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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