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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4年智慧水利感知系统集成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1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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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智慧水利感知系统集成及运维服务,中标人负责对都江堰灌区人民渠第一管理处、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外江管理处、东风渠管理处和黑龙滩管理处等5个管理单位管理的骨干渠系和渠系建筑物的量测水设施、标准测流断面设备设施集成调测上线并进行3年的运维服务。(具体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1.2  预估不含税金额为680.1万元,增值税税率为6%,预估含税金额为720.91万元。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采购规模(预估)如下表:

序号

采购内容

不含税总价(元)

增值税税率

含税总价(元)

1

集成调测

3090100

6%

3275506

2

三年运维服务

3710900.01

3933554.01

总计合计

6801000.01

7209060.01

1.4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3年3个月止。

1.5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限价为【集成调测不含税总价限价:3090100元;三年运维服务不含税总价限价:3710900.01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1.6  服务期限:同合同有效期。

1.7  服务地点:成都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条件

2.1.1依法成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控股管理关系:(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1)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投标人若为2023年成立无法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的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标。(3)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原件备查。(4)本项目所要求的财务状况必须是投标人/参选方的财务指标: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2.1.4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且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含)。

注:(1)类似业绩范围:信息化设备集成服务或运维服务类;(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 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6)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必须是投标方的业绩: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2.1.5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投标函。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信息化设备集成服务或运维服务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参选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提供承诺函,投标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招标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2.3其他要求:(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方的:

1)如分公司参选/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投标/参选本项目,且投标/参选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投标/参选本项目,且投标/参选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5)如分公司投标/参选,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6)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的签字盖章页、财务审计报告编码页及防伪查询二维码页(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按要求提供)。

注:①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出具的审计报告相关要求: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 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文件要求,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并申请赋码,完成赋码后的财务审计报告须体现防伪查询二维码及报告编码。

②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出具的审计报告,评标/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编码、财务审计报告中相关数据(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及防伪查询二维码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对审计报告进行深度查验报告的真实性。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具体初步评审标准详见附件一:评标办法。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不分标段,按项目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7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

 

日期:2024-04-11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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