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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年区洺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二期(洺湖二期工程)—基础设施补充工程已由邯郸市永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永年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永年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永年区洺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二期(洺湖二期工程)—基础设施补充工程2.1.2建设内容:永年区洺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二期(洺湖二期工程)—基础设施补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1.3建设地点:建安街南侧、东三环两侧。2.1.4计划工期:90日历天。2.1.5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其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3.4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7 00:00至2024-04-23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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