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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75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京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环发﹝2023﹞29号),在江北新区除主要内河以外其他水体开展排污口排查工作,并协助开展监测、溯源工作。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至合同所有内容履行完毕。
*行业划分: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备注:
1、二(一)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4-19至2024-04-26,每天08:30-11:30,下午13: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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