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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公司加油(气)站、油库、充换电站、分布式光伏建设工程设计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手续(油销〔2024〕35号,2024年第五次党委会会议,中油吉销投资字〔2023〕229号;中油吉销投资函字〔2024〕9、10、11、12、13号)。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投资计划,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所属公司加油(气)站新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所属油库的安全环保隐患、浮盘改造、技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及油库检维修需设计服务;本招标项目预估金额:500万元;其中:加油(气)站320万元,油库80万元,充换电光伏项目100万(以实际发生为准)。
2.2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所属公司加油(气)站(含加氢站、充换电站、分布式光伏)新建、扩建、技改、安全隐患、检维修等工程设计项目;所属油库的安全环保隐患、浮盘改造、技术改造及检维修设计项目。
(2)服务内容:加油(气)站(含加氢站、充换电站、分布式光伏)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设计服务,油库的安全环保隐患改造、浮盘改造、技术改造及检维修项目设计服务。设计服务包括:可研、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安全(消防)设计专篇、效果图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要进行的协调等相关工作,配合编制项目评审会资料,参加项目评审会,进行设计交底、参与施工图会审、施工配合、施工关键节点现场复核、参加交接验收、试运行问题处理、参与竣工验收,以及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其他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2.3服务标准及技术要求:满足加油(气)站、油库、充换电站以及分布式光伏设计需求。见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附件1 发包人要求。
2.4设计周期要求: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建设设计工作。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具设计委托书后中标人出具加油站、充换电站、分布式光伏施工图时间上不超过10日,油库施工图时间上不超过20日,项目可研(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不超过5日,图纸审查机构提出修改意见5日内答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书面承诺。
2.5服务地点:吉林省内。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最高投标限价和报价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加油加气站项目投标单位的投标需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石油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方法与费用标准(2022版)》的通知(中油计划【2022】2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乘以0.4的系数作为招标控制价。油库项目投标单位的投标需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石油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方法与费用标准(2022版)》的通知(中油计划【2022】2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乘以0.6的系数作为招标控制价。充换电站及油库光伏项目投标单位的投标需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石油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方法与费用标准(2022版)》的通知(中油计划【2022】2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乘以0.8的系数作为招标控制价,加油站分布式光伏项目投标单位的投标按照单个项目最高限额5000元。
(2)报价要求:投标人对于加油加气站,油库及充换电光伏项目以让利系数分为三部分报价,不可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中应包括服务所需设备、人工、管理、材料、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
2.8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和条件:设计费付款:单项工程设计图纸交付后,支付工程预审价款30%,工程审计结算后支付67%,一年后支付质保金3%。
(2)质量保证金:合同价款的3%,返还时间和条件:按合同签订的具体条款履行。
(3)设计服务工作量的分配由招标人根据招标人工作计划安排、中标人当时工作量饱和度进行综合调配,如果中标人设计服务不能按合同约定满足招标人的需求,招标人有权调减、暂停或终止分配后续工作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3.1.3具有石油天然气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压力管道设计GC2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3.1.4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3.1.5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中的入库承包商,资质类别为设计类,状态为正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资质要求必须同时满足,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2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个。(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
3.3财务要求:
3.3.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2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3.3新成立公司提供应从成立年限起至2023年即可,如2023年度财务报告尚未出具,可提供主要报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具体信息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具体信息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3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被查询人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具体信息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要求或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符合性的证明材料,投标将被否决。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8 23:59:59至2022-04-23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05-09 08: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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