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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标内容:本期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的采购,其结果适用于广东省新建铁路(具体线路以订单为准)的公网覆盖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新建无线基站的杆塔、机房/机柜、基站配套和车站、隧道室内分布系统、电力及配套,及铁路沿线红线外站址资料的汇总和审核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无线基站杆塔安装(含杆塔基础、地网等)及电源、空调设备,室内分布系统、机房/机柜及基础、电源配套、电力等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其深度需达到初步设计的要求。
1.2项目预算:198万元(含税)。最终规模及详细服务内容以实际委托订单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量,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约金额。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1.4服务地点:广东省。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6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1.7本次集中招标采用【份额招标】的方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
综合排名 |
份额 |
含税预算(万元) |
份额占比 |
第1名 |
份额一 |
198.00 |
100%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铁路类公网覆盖工程的可研或设计的相关项目)。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如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合同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作为证明材料(对应的订单需要与框架协议具有关联性),若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平台订单界面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可。
(3)单项合同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及金额以订单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或无法证明属于本次采购同类项目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原件备查)。文件所要求的业绩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业绩,总公司、总公司其他分支机构、有母、子公司关系的业绩不得通用。
(4)合同中如包含非同类项目内容,仅计取合同/订单中同类项目内容对应金额,需剔除非同类项目内容的金额。
2.3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项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A、B资质其中之一:
A、具备有效期内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B、具备有效期内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的证明文件且证书须处在有效期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下属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下属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2.5控股管理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文件费用:售价4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4月19日23时30分-2024年4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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