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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OIT
2.项目名称:2023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数据分析处理及遥感复核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国函〔2015〕160号),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林草局7部委(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水保〔2018〕192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23〕973号)要求,国家级评估应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为提升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复核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规划评估工作按期完成,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开展“2023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数据分析处理及遥感复核”项目招标工作。
3.项目预算金额:18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80万元
4.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①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数据分析处理
开展2023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所有抽查复核县上报治理措施及淤地坝工程、生态清洁小流域图斑空间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全面性和拓扑关系正确性的审核及配准纠正、处理、分析工作,按需辅助各省按期完成数据上报及信息采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考核评估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与维护服务工作。
②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遥感复核
开展覆盖全国所有县的治理前、后两期高分辨率卫星影像覆盖情况的查询整理;对2023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抽查复核县治理前、后两期高分辨率卫星影像进行检查、校正、融合等处理工作,基于处理后的遥感影像对坡改梯、封禁治理或其它措施中可遥感判识的措施进行内业遥感复核,并协助甲方开展外业复核图斑数据准备及分发、外业复核成果审核及内外业复核成果汇总整合认定工作,开展治理措施及淤地坝工程、生态清洁小流域图斑复核成果专题图件制作。
(2)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该包中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评标、推荐中标投标人以包为单位。或投标人须对以上采购内容进行全部响应,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9日,每天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6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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