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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S
2、项目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弦歌大道(东风路-平原路)护栏购买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64916.00元
最高限价:264916.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护栏购买及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专项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3年度内(任意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①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接收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以上中“近”、“前”指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如不满足要求属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6日,每天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4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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