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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邹平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预算金额:10175139.47元;
最高限价:
①A01包控制总价:4866371.05元,控制单价:5.50元/亩;
②A02包控制总价:786738.82元,控制单价:6.00元/亩;
③A03包控制总价:960104.34元,控制单价:6.00元/亩;
④A04包控制总价:1031876.58元,控制单价:6.00元/亩;
⑤A05包控制总价:1021131.54元,控制单价:6.00元/亩;
⑥A06包控制总价:824684.64元,控制单价:6.00元/亩;
⑦A07包控制总价:684232.50元,控制单价:6.00元/亩;
(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各标包控制总价及控制单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需求:
1.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七个包,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采购内容及项目实施地点:
①A01包:对高新街道、长山镇、好生街道、临池镇、黄山街道、黛溪街道、西董街道、明集镇、青阳镇、韩店镇、孙镇、焦桥镇、台子镇、九户镇、魏桥镇、码头镇等16个镇街的药剂(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进行采购;
②A02包:对高新街道、长山镇、好生街道、临池镇的小麦“一喷三防”飞防项目进行采购;
③A03包:对黄山街道、黛溪街道、西董街道、明集镇、青阳镇、韩店镇的小麦“一喷三防”飞防项目进行采购;
④A04包:对孙镇、焦桥镇的小麦“一喷三防”飞防项目进行采购;
⑤A05包:对台子镇、九户镇的小麦“一喷三防”飞防项目进行采购;
⑥A06包:对魏桥镇的小麦“一喷三防”飞防项目进行采购;
⑦A07包:对码头镇的小麦“一喷三防”飞防项目进行采购。
4.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日期(适用于A01包):签订合同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日历天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1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适用于A02—A07包):签订合同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飞防工作。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等。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A0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国内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所使用药品有效期内的“三证”【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须包括小麦);农药产品标准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提供采购所须农药产品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告知书,并出具采购方当地农业部门的农药告知名录通知书;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期内的“三证”【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须包括小麦);农药产品标准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提供采购所须农药产品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告知书,并出具采购方当地农业部门的农药告知名录通知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A02—A07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国内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2)供应商满足以下①或②之一即可:
①采用直升机作业的供应商,须自主拥有或租赁直升机2架(以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为准)及以上,每架直升机携药量600公斤及以上,并须具有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商业运行合格证,飞机性能必须完好、安全,喷药设备先进,飞防过程中喷洒均匀,防治效果达到标准要求;须配备驾驶员资格的作业人员2名及以上,驾驶员须具有有效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及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实际作业时须持证上岗。
②采用无人机作业的供应商,须自主拥有或租赁植保无人机15架及以上,每架载重不低于20KG,并须具有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商业运行合格证;须配备植保无人机驾驶员15名及以上,并须具有有效的植保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30日17:00前(请登录)下载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BZZF),逾期将无法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
2024年5月6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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