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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里湖景区品质提升项目(南岸度假中心装修改造)已由克什克腾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5-150425-04-01-61810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克什克腾旗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达里湖景区品质提升项目(南岸度假中心装修改造)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赤峰市克什克腾旗。
2.3 总计划投资额:1490.00万元(其中含设计费21万元)。
2.4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1490.00万元(其中含设计费21万元)
2.5招标内容:
南岸度假中心装修改造6810平方米,硬化内部道路、导视系统、景观小品、景观游园、绿化美化亮化等;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采用交钥匙方式即工程总承包模式,该项目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达里湖景区品质提升项目(南岸度假中心装修改造)项目各阶段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竣工图编制、预结算编制)、采购(专业设备设施、施工材料、成品建筑物构筑物)、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及施工图范围内其他全部工作内容,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
2.7向招标方提交的成果:
招标方认可并通过图纸审查中心审查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
2.8成果提交时间及工期:
1、合同签订后25日内提交全部设计成果。
2、施工工期:2025年5月31日前完工。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2.9质 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3.2 须具备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①②二个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施工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2)设计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4 承包商应具备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社会信誉良好。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6 潜在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 9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8 对于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或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等行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已经记入全国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可以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的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9 月25 日 08 时 30 分至2024 年09月30日17 时30 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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