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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集散中心功能提升及节能改造一期项目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备字(2024)第0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农副产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改建项目,对场区交易大棚屋顶采光板更换为业态透光板,并按照功能分区,对大棚南、北侧交易通道出入口门面墙体用铝扣板进行装饰,并做防水处理;对场区内的墙体广告和商户门头标识标牌重新统进行升级改造;对场区进行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新建彩板房,铁艺栏杆。对场区商铺生活用电和动力用电进行双线路改造,新增安装小型冷库仓储用电控制系统。
2.3 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 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4304001002
标段名称:集散中心功能提升及节能改造一期项目标段二
发包内容: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外装饰装修工程
计划工期:150.0天
标段估算价:1004.1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鼓励大型企业与本省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促进企业间优势互补、资源融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4304001001、E6301000076054304001002。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和“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139.170.150.135)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限制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4年11月18日0:00 时至2024年11月22日24:00 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是否除外由招标人明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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