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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时间 ******** 是否自动延牌 否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租金、租赁押金按合同约定由交易机构代收。 租金递增方式 无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有效证件###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承租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报名登记后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为准)。2、承租方同意交易中心凭出租方提供的交易价款转款函将交易价款一次性转到出租方指定帐户。3、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领取《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领取《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租金、押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用。4、出租标的按现状招租。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屋信息与现状有差异,详见鹏信房估字(2024)第EHB206号评估报告所列资产进行挂牌,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交易中心进行追责和索赔。 重大事项披露 1、承租方应负责租赁期内房产范围内的一切安全。在使用资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与出租方无关,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出租方对承租方投入部分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承租方不得以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对装修改造部分进行破坏或拆除。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依约及时交付水、电物业等费用。3、租赁押金(详见明细表)与租金同时缴纳,合同期满,按《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条款退还。4、出租方负责租金税务票据。5、合同签订后,承租方缴清租金、押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用后十日内出租方负责标的移交。6、租赁期间,其他相关事项约定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条款。7、本次招租房产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8、踏勘联系人:蒋盛莲,联系方式:189********,踏勘时间工作日8:30-12:00,下午2:30-5:00。 二、处置方式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否 报价方式 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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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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