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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区内邮路、开封市分公司市县邮路委办运输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1.2 招标内容:驻马店市分公司区内邮路委办运输环节业务外包:本次区内补充运能采购,主要是对进出口业务量增加、旺季期间的区内邮路补充运能,区内加班邮路运输业务外包拟采用邮路整体外包模式,对市县、市趟、大宗收寄上下行汽车运输加班邮路进行外包。开封市分公司市县邮路委办运输环节业务外包:本次外包具体邮路为开封中心-杞县(往返、单程)、开封中心-通许(往返、单程)、开封中心-尉氏(往返、单程)、开封中心-祥符(往返、单程)、开封中心-兰考(往返、单程)的正班车辆及加班车辆,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服务期限:2 年。
1.5 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需求。
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投标人能够提供厢式货车,驻马店市分公司区内邮路委办运输环节业务外包要求 3吨及以上车辆的数量不少于 10 辆(其中 12 吨不少于 5 辆);开封市分公司市县邮路委办运输环节业务外包要求 12 吨不少于 5 辆);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2.1 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所有); 2.2.2 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其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2.2.3 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
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以上 3 种情形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2.3 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4 投标人必须承诺为承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低于 200 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不低于 100 万元的座位险(驾乘人员险);投标人必须承诺为承运邮件投保赔付额不得低于 300 万元/车的货物保险。
2.5 投标人须承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 60 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 5 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2.6 投标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 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2.7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
2.8 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累计结算人民币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业绩)。
2.9 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主要资格条件第 2.4—2.7 条;同时投标人须承诺对本项目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
2.10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11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投标人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12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2.13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
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14 投标人需承诺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2.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 180 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2.16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09:00 时至 11:30 分,下午 14:30 分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区内邮路、开封市分公司市县邮路委办运输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1.2 招标内容:驻马店市分公司区内邮路委办运输环节业务外包:本次区内补充运能采购,主要是对进出口业务量增加、旺季期间的区内邮路补充运能,区内加班邮路运输业务外包拟采用邮路整体外包模式,对市县、市趟、大宗收寄上下行汽车运输加班邮路进行外包。开封市分公司市县邮路委办运输环节业务外包:本次外包具体邮路为开封中心-杞县(往返、单程)、开封中心-通许(往返、单程)、开封中心-尉氏(往返、单程)、开封中心-祥符(往返、单程)、开封中心-兰考(往返、单程)的正班车辆及加班车辆,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服务期限:2 年。
1.5 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需求。
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投标人能够提供厢式货车,驻马店市分公司区内邮路委办运输环节业务外包要求 3吨及以上车辆的数量不少于 10 辆(其中 12 吨不少于 5 辆);开封市分公司市县邮路委办运输环节业务外包要求 12 吨不少于 5 辆);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2.1 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所有); 2.2.2 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其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2.2.3 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
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以上 3 种情形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2.3 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4 投标人必须承诺为承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低于 200 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不低于 100 万元的座位险(驾乘人员险);投标人必须承诺为承运邮件投保赔付额不得低于 300 万元/车的货物保险。
2.5 投标人须承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 60 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 5 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2.6 投标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 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2.7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
2.8 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累计结算人民币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业绩)。
2.9 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主要资格条件第 2.4—2.7 条;同时投标人须承诺对本项目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
2.10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11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投标人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12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2.13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
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14 投标人需承诺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2.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 180 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2.16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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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倚
手机:1352142714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y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3771313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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