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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建聚能中心装修工程,采购人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建聚能中心装修工程
2.2项目编号:JLH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4项目地点: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2.5磋商范围: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建聚能中心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5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应答单位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应答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二级建造师(相关专业)及以上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应答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应答人2021年度或2022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应答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应答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网络截图加盖公章放入应答文件中;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3.7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
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3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
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请登录)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7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建聚能中心装修工程,采购人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建聚能中心装修工程
2.2项目编号:JLH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4项目地点: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2.5磋商范围: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建聚能中心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5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应答单位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应答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二级建造师(相关专业)及以上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应答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应答人2021年度或2022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应答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应答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网络截图加盖公章放入应答文件中;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3.7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
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3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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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邮箱:xuyu@dlzb.com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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