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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智慧安防小区平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3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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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镇康智慧安防小区平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镇康智慧安防小区平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1.2  招标内容
(1)服务地点:镇康县。
(2)服务内容:智慧安防小区平台服务。
(3)服务期限:12个月。
(4)服务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服务。
大类序号 物资目录大类 评估产品目录编码 评估产品目录名称
14 服务 CP01740 维保服务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1家,中标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金额44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分公司,除上述资质证书外,需另附总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在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视频监控、智慧安防服务)至少一个。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开云(中国)、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1年1月1日至文件递交截止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及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复印件(订单或结算单据、框架合同只提供其一的不予计算),以订单的签订时间或结算单据上的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业绩金额按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没有可识别时间及签订时间的业绩材料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
2.1.4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人员要求:
(1)投标人为本项目须配备项目经理1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造师专业要求为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至少1人,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登高证人员数量至少1人;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投标单位合同制人员须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为投标单位(若为第三方代缴,需同时提供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社保代缴协议及对应第三方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②投标单位派遣制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三个证明材料:
a.须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b.该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合同签订时间须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该人员社保证明起始时间前);
c.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合同扫描件。
③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14日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孟娜
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mgna@dlzb.com
QQ:1921257865

 

日期:2023-03-13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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