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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乳液型粘弹稠化剂(耐盐)代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6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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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乳液型粘弹稠化剂(耐盐)代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A403-FW1812(请登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乳液型粘弹稠化剂(耐盐)代加工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已由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按要求履行了立项计划、方案会审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选商,主要服务单位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下属井下助剂公司。井下助剂公司现有生产能力不能满足相应市场的需求量,为确保生产供应,选择具备生产条件的服务商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展代加工服务。
本项目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乳液型粘弹稠化剂(耐盐)代加工服务项目。委托加工标的物属于非危险化学品,具有一剂多效、起粘速率高、携砂稳定、破胶彻底、多次回收利用等优点。
2.2招标范围:
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 型号 包装要求及
承装规格
预计代加工数量(吨) 最高限价
(元/吨)
金额
(万元)
到货点
乳液型粘弹稠化剂(耐盐)代加工项目 ST-E2 1000kg/桶或200kg/桶 (具体根据招标人市场需求) 1200 22300 2676 根据招标人要求,送货至指定地点
 注:最高限价为含13%的增值税到站价。
本次招标采取单价招标,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通过该招标确定的供应商即为中标服务商,仅具备本次中标标的物的代加工资格,执行招标标的物的有关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中标价格等。招标人不对后续代加工数量做出任何承诺,代加工实施依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服务方式:招标人提供配方、加工生产工艺及验收标准,投标人提供原材料、人工、设备、质检、包装、运输等;投标人自行配齐加工所需所有原材料等所有生产资料,根据加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质检合格后计量包装并运输到招标人相应市场所在地(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永和县,具体地点为中标人在上述区域,根据施工要求,就近提供产品现场的存放场所),并按照招标人相应市场用户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现场质检和技术服务、提供产品在现场的存放场所。
服务内容:
(1)投标人提供加工所需所有原材料的提货和运输、装卸,所有其他原材料的采购、入厂检验、装卸、储存等;
(2)标的物生产所需的所有工装、场地、动力、人员、资金、辅助材料及其配套设施;
(3)标的物生产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及质量管控、包装及成品检验、仓储管理及出库检验,按招标人需求将合格产品配送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按照服务方式中要求的地点);
(4)按照招标人要求,做好生产信息报送,配合招标人做好生产现场远程视频动态监控;同时根据代加工产品在招标人市场销售期间,负责派驻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求提供6-10人),提供相应的配属车辆(根据实际需求提供2-4辆皮卡车)、仪器设备等支撑配套设施,包括加注撬装设备一台(含2台计量泵)、独立计量泵1台、20-30KW发电机1台、6-15立方米缓冲罐1具,上述仪器设备要确保能够满足现场技术服务需求)。中标人需在施工现场就近提供产品的存放场所,确保招标人市场用户的需求计划能够及时高效的执行。
(5)以上服务内容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工艺、技术、安全及产品检验标准组织生产和质量管理,产品质量须符合招标人质量标准,投标人负责送货至到货点,运费由投标人负责。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需要3名服务商,按照中标人排名先后顺序分配比例为50%:30%:20%,在排名前三名的委托加工商全部或之一不能正常委托加工,或委托加工资格被取消的情况下,排名第四的递补,分配数量按照排名第三的比例进行分配。
2.3服务期限:本次采购价格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服务期限如遇中石油集团公司、长庆油田公司、化工集团对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时,合同自然终止,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2.4交货方式: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永和县,具体地点为中标人在上述区域,根据施工要求,就近提供产品现场的存放场所,具体送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保期:委托加工货物到站验收合格之日起的十二个月。
2.6招标说明:若油田产建项目需求发生变化,则导致招标人采购量发生相应变化,招标人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对后续实际采购数量做出任何承诺,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油田产建项目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招标人采购量发生相应重大变化且实际采购量已超过本次招标预计采购量时,招标人可重新启动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标的物制造商。
3.2生产能力:投标人须具备聚合物类产品材料(含稠化剂)的生产能力。
3.3设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反应釜、加热、冷却和乳化设备(实验室用冰箱、电炉等不符合要求),设备需为投标人自有设备,若提供的资料证明设备为投标人租赁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两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保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书面保密承诺函。
3.7安全要求:投标人对生产过程及运输安全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3.8投标人必须遵守《长庆油田分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并作出书面承诺。
3.9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10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内;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邮箱:xuyu@dlzb.com
QQ:1784703670

 

日期:2023-11-16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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