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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3000吨/年道地药材中药饮片加工项目
2、项目地点: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
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6901.28平方米。其中:1、废渣罩棚:建筑面积210.6平方米,建筑高度3.5米,地上一层,钢结构;2、动力站:建筑面积684.62平方米,建筑高度7.25米,地上一层,局部二层,框架结构;3、改造现有车间2:建筑面积5942.56平方米,建筑高度10.5米,地上一层,钢结构;4、门卫室:建筑面积63.5平方米,建筑高度4.7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
4、计划投资额:1500万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3月15日开工,2024年8月15日竣工,总工期154天(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本单位注册,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3年1月1日之后新成立的投标企业无需提供业绩,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所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均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人所报安全员必须为信息登记的人员且为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拟投入本项目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9、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数值向下取整法含信用评分)。
四、招标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24年2 月 8 日11:00时-2024年 2 月 29 日11:00时(节假日不休息)(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项目名称:3000吨/年道地药材中药饮片加工项目
2、项目地点: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
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6901.28平方米。其中:1、废渣罩棚:建筑面积210.6平方米,建筑高度3.5米,地上一层,钢结构;2、动力站:建筑面积684.62平方米,建筑高度7.25米,地上一层,局部二层,框架结构;3、改造现有车间2:建筑面积5942.56平方米,建筑高度10.5米,地上一层,钢结构;4、门卫室:建筑面积63.5平方米,建筑高度4.7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
4、计划投资额:1500万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3月15日开工,2024年8月15日竣工,总工期154天(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本单位注册,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3年1月1日之后新成立的投标企业无需提供业绩,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所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均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人所报安全员必须为信息登记的人员且为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拟投入本项目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9、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数值向下取整法含信用评分)。
四、招标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24年2 月 8 日11:00时-2024年 2 月 29 日11:00时(节假日不休息)(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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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ngna@dlzb.com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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