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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新建小型灌区(项目名称)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剑发改发2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6792.00万元,地方自筹1698.00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剑阁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22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鹤龄镇、公兴镇等29个乡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健康灌区、鸣凤灌区等22个小型灌区,新建渠道264km,项目实施后将新增灌面5.28万亩、改善灌面0.4亩。
2.3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 含后期服务)
2.4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所有勘察、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含概、预算)、招标设计(含招标图纸、技术条款、招标预算控制价、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验收阶段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等。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企业实力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工作,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如有违反将取消其独立投标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标资格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4月23日 00时00 分至2024 年 5月 16日9时 30分(不少于5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6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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