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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海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初步设计已经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海规计〔2021〕8号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投资。招标人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引滦局视频监控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海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引滦局视频监控工程位于潘家口水库和大黑汀水库,建设项目包括引滦局水政执法视频监控中心以及潘家口水库和大黑汀水库重点区域水行政执法视频监控系统。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7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计划工期为468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海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引滦局视频监控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海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引滦局视频监控工程施工,合同编号:HWSZJCSQSPJKGCSG/HT-2024-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潘家口、大黑汀水库周边水政执法重点区域新建55处视频监控点,建设1处局级视频监控中心、2处区域监控中心等。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确定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标时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6月~2024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8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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