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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排水设施提升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1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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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0-440604-04-05-776088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排水设施提升工程(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排水设施提升工程(一期)施工

标段(包)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排水设施提升工程(一期)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辖区内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10963.27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暗涵(方渠)清淤量约11726m³,清淤长度约9km,暗涵(方渠)CCTV检测长度约153km,暗涵内排口溯源约137km;污水及合流管道清疏长度约629km,污水及合流管道CCTV检测约573km,QV检测约56km,管道缺陷应急点状修复约1254处,管道缺陷应急整体修复约6km;雨污混接溯源约302km,混接点改造DN300管道长度约为0.94km,混接点改造DN400管道长度约为1.48km,道路破除及恢复面积约3138㎡。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为10963.27万元。

招标内容

暗涵(方渠)清淤量约11726m³,清淤长度约9km,暗涵(方渠)CCTV检测长度约153km,暗涵内排口溯源约137km;污水及合流管道清疏长度约629km,污水及合流管道CCTV检测约573km,QV检测约56km,管道缺陷应急点状修复约1254处,管道缺陷应急整体修复约6km;雨污混接溯源约302km,混接点改造DN300管道长度约为0.94km,混接点改造DN400管道长度约为1.48km,道路破除及恢复面积约3138㎡。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交货期)

27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开工至完工)为180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最高投标限价

71686319.63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以下相应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规定,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扫描件,且还应提供①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的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或扫描件以及②核准公告官方网站网址链接,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核准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证书附表中核定的计量认证范围包含管道CCTV检测、潜望镜(QV)检测,如CMA计量认证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 √参加市政供排水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办理登记备案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

4.5.1 √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水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状态和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主体诚信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适用于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建造师证书须按照住建部及注册所在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0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 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6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工程造价45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给排水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各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签订合同各方的落款盖章等评审所需业绩情况)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是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独立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且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4.9.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独立承接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为700万元或以上的管道检测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工程造价45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给排水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各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签订合同各方的落款盖章等评审所需业绩情况)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是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独立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且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4.9.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独立承接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为700万元或以上的管道检测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07月01 日。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7月1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2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

 

日期:2024-07-01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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