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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田县心安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一期)已由永州市水利局、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水办函12号、新发改审批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湖南青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审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田县心安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新田县心安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新田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心安水闸为中型水闸,工程等别属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159.66m,相应下泄流量2035m3/s;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为160.53m,相应下泄流量2374m3/s。本项目招标金额为8030.40万元。
主要建设任务: (一)泄洪闸移址重建。拆除现有钢筋砼水力自动翻板门闸门及堰体,闸址上移新建液压翻板泄洪闸;新增上、下游护坦;水闸基础防渗处理;新建左、右岸翼墙、新建左右岸护岸。 (二)水轮泵站移址重建。拆除现有水轮泵站,移址与新建泄洪闸左侧,布置4台水轮泵站,配置进水闸门及启闭设施、工作桥等。 (三)水电站及厂房移址重建。拆除现有水电站及厂房,移址与新建泄洪闸同一轴线左岸,新建水电站及厂房等附属设施。(四)新建电灌补水站、分配水池及其输水管道工程。(五)扩宽及硬化乡村公路作为防汛公路。 (六)新建管理用房、信息化用房、防汛仓库以及管理区地坪、排水沟、亮化、绿化等配套设施。 (七)新增安全监测、雨水情监测、流量监测、闸门自动控制系统、视频监视和预警系统以及水闸信息化智慧应用体系等。(八)恢复施工过程中损毁的饮水取水泵房及管道等。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水利水电工程(水闸除险加固);
(2)招标范围和内容:对本项目的技施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后续服务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设计:本项目技施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及后续服务。②采购:包括本项目所需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③施工: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本次招标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2.5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技施设计阶段设计标准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 “合格工程”的标准。(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4(B)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施工类似业绩:投标人近5年(指2019年4月~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中型及以上水闸(新建、改建、扩建或除险加固)施工业绩或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中型及以上水闸(新建、改建、扩建或除险加固)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总承包项目业绩);分包业绩或 PPP、BT 等投融资衍生业绩不予认定。
(2)设计类似业绩:投标人近5年(指2019年4月~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1个单个批复总投资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中型及以上水闸(新建、改建、扩建或除险加固)设计业绩或1个单个批复总投资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中型及以上水闸(新建、改建、扩建或除险加固)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承担设计任务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分包业绩或 PPP、BT 等投融资衍生业绩不予认定。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 / 年内(指 / 年 /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 / 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担任。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双方都产生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相关比例;
(7)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施工资质信用分占比90%,设计资质信用分占比10%。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4月20日~2024年4月26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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