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河北/秦皇岛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 或者 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正在报名] 购买会员服务 标书服务 中标监测 潜在投标人预测 |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秦皇岛分公司2024年抚宁区工矿商贸领域作业场所视频监控平台建设项目,预估金额1118300元(不含税)。
1.2招标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招标内容:采购抚宁区工矿商贸领域作业场所视频监控平台,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监控平台及运维平台工作站 |
台 |
4 |
2 |
视频监控管理平台 |
套 |
1 |
3 |
运维平台 |
套 |
1 |
4 |
云存储专用工作站 |
台 |
1 |
5 |
IoT-视频云存储 |
台 |
2 |
6 |
视频云存储软件 |
套 |
1 |
供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内完成系统供货及调试上线。对接完成后,运行正常,即具备验收标准,由招标人发起验收申请。验收时发现功能缺失或不符合需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补发和负责更换。验收是否合格及有效日期,以签订的验收报告为准。交货地点:秦皇岛市。维保期:投标人须提供自验收合格(签订验收报告)之日起36个月的维保服务。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中标1家投标人。
(3)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如下,投标人任一分项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报价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
1 |
监控平台及运维平台工作站 |
4 |
元/台 |
39822.5 |
2 |
视频监控管理平台 |
1 |
元/套 |
220350 |
3 |
运维平台 |
1 |
元/套 |
175220 |
4 |
云存储专用工作站 |
1 |
元/台 |
29200 |
5 |
IoT-视频云存储 |
2 |
元/台 |
144420 |
6 |
视频云存储软件 |
1 |
元/套 |
245400 |
注:采购内容所涉及产品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具备的平台或电子设备销售类项目实施经验含税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注:1)买卖双方盖章的单项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开云(中国)、合同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复印件。或买卖双方盖章的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开云(中国)、合同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复印件和买卖双方盖章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复印件,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若合同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中包含其它服务、货物或工程,应明确本项目同类业绩所占金额,如无法区分,须提供甲方的盖章证明,否则该合同或订单结算单据不予计算。2)上述证明文件中应能清晰体现投标人名称、合同内容、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否则视为未提供。3)对于电子订单或结算单据,订单或结算单据中须包含用户电子章,若订单或结算单据无用户电子章,则必须打印后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或合同章或用户使用部门章,否则无效。4)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单据)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含税累计金额为准。5)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的,不包含其所代理制造商的实施经验。
2.1.4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现场服务团队如下:
项目实施期内须配备项目经理1名,项目实施人员3名;系统上线并验收合格后,派遣1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场,驻场服务期12个月(驻场人员可以与实施期内人员兼任)。注: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包含正反面)。
2.1.5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6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如果为代理商,本项目“视频监控管理平台”和“视频云存储软件”分别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或委托其他代理商申请投标。须提供由制造商和代理商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制造商分公司、办事处的授权书无效。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2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30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邮箱:xuyu@dlzb.com
QQ:17847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