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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中国大唐集团数据中心(乌兰察布)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大唐集团数据中心(乌兰察布)设计服务项目已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大唐集团网信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乌兰察布)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80%、企业自筹20%,招标人为大唐(乌兰察布)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数据中心(乌兰察布)设计服务项目
2.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工业园区益武堂园片区。
2.4建设规模:本数据中心园区征地100亩,园区整体建设规模约8万平米,容积率达到1.2以上,建筑系数达到40%以上。可提供不少于4000个机架,算力能力可达到300PFlops。
2.5设计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至项目结束。
2.6招标范围:
(1)初步设计要求:
本数据中心园区100亩范围内配套数据中心建设的全部功能需要,包括并不限于整个园区的总平规划设计、3栋数据中心楼规划设计及配套动力楼设计、1座110KV变电站和35KV预制变电站设计、以及全部工程建设所需配套设施设计等初步设计,并负责完成市政府相关单位图审,协助招标方获得规划设计方面的相关许可证件。
(2)详细设计要求:
具体设计包括一期建设的1#数据中心楼,满足300台10kw机柜所需的建筑、机电、配套工程设计,并预留满足700台10kw机柜所需的建筑、机电、配套工
程空间和接口条件;提出数据中心日常运维的配置需求,并设计满足数据中心日常运维需求的配套建筑及功能;设计考虑绿色、低碳、节能、美观,采用分布式光伏技术,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屋顶、车棚、BIPV;设计一个35KV集装箱式预制变电站满足一期建设300台10kw机柜的供电及配套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
3.2.2企业业绩要求:2019年4月1日后,须具有累计1000个机柜或10000㎡及以上规模的数据中心设计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
3.2.4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担任过3个及以上200个机柜数据中心设计的业绩。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数据中心设计类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开云(中国)、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开云(中国)、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
3.3.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开云(中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大唐集团数据中心(乌兰察布)设计服务项目已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大唐集团网信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乌兰察布)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80%、企业自筹20%,招标人为大唐(乌兰察布)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数据中心(乌兰察布)设计服务项目
2.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工业园区益武堂园片区。
2.4建设规模:本数据中心园区征地100亩,园区整体建设规模约8万平米,容积率达到1.2以上,建筑系数达到40%以上。可提供不少于4000个机架,算力能力可达到300PFlops。
2.5设计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至项目结束。
2.6招标范围:
(1)初步设计要求:
本数据中心园区100亩范围内配套数据中心建设的全部功能需要,包括并不限于整个园区的总平规划设计、3栋数据中心楼规划设计及配套动力楼设计、1座110KV变电站和35KV预制变电站设计、以及全部工程建设所需配套设施设计等初步设计,并负责完成市政府相关单位图审,协助招标方获得规划设计方面的相关许可证件。
(2)详细设计要求:
具体设计包括一期建设的1#数据中心楼,满足300台10kw机柜所需的建筑、机电、配套工程设计,并预留满足700台10kw机柜所需的建筑、机电、配套工
程空间和接口条件;提出数据中心日常运维的配置需求,并设计满足数据中心日常运维需求的配套建筑及功能;设计考虑绿色、低碳、节能、美观,采用分布式光伏技术,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屋顶、车棚、BIPV;设计一个35KV集装箱式预制变电站满足一期建设300台10kw机柜的供电及配套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
3.2.2企业业绩要求:2019年4月1日后,须具有累计1000个机柜或10000㎡及以上规模的数据中心设计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
3.2.4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担任过3个及以上200个机柜数据中心设计的业绩。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数据中心设计类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开云(中国)、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开云(中国)、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
3.3.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开云(中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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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341358
邮箱:yangwei@dlzb.com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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