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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项目电力线路改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小店区、晋中市寿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晋发改审批发〔2021〕454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厅关于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项目初步设计核准的批复文件》(晋交审批发〔2022〕285号)批准,施工图已由《山西省交通厅关于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核准的批复文件》(晋交审批发〔2023〕158号)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山西路桥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力线路改迁工程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项目起点位于晋中市寿阳县南燕竹镇蔡庄村,终点与太原市市政道路南内环东延段相接,项目全长33.877km,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全线设主线大桥5199.75m/15座,互通枢纽匝道桥梁3971.68m/15座;特长隧道4042m/1座,长隧道3583m/2座,分离式立交3座;设主线收费站(含超限检查站)1处,匝道收费站(含超限检查站)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路段管理分中心、高速公路执法用房合址共建1处。
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项目全线电力线路改迁工程涉及太原市迎泽区、小店区、晋中市寿阳县。完成全线范围内寿阳段10kV线路迁改工程,太原段10kV及以下线路迁改工程;寿阳段35kV官窑线N29-N33线路迁改工程、35kV紫金线N22-N25线路迁改工程;太原段220kV侯马线65#-69#迁改工程、太原段220kV凯马I、Ⅱ线22#-27#迁改工程、220kV瑞凯线65#-69#迁改工程。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类别:Ⅰ类、Ⅱ类,其中Ⅰ类包含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DLGQ1标段;Ⅱ类包含2个标段,标段编号分别为:DLGQ2标段、DLGQ3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完成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项目全线范围内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包括迁改工程线路附着物拆迁及相关补偿,土地租赁、征地(包括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及场地租赁)及征地手续办理,工程保险办理,交通疏导、便道施工及修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及质量检测、验收、停电计划报批、恢复供电等全部工作,并通过迁改工程产权单位验收合格。具体内容如下:
类别 |
标段 |
标段名称 |
主要工程内容 |
Ⅰ类 |
DLGQ1 |
寿阳段10kV线路迁改工程,太原段10kV及以下线路迁改工程 |
10kV线路迁改工程,新建10kV线路7.636km,0.4kV线路0.543km,改造水泥杆125根;太原段:10kV及以下线路迁改,新建10kV线路共6.374km,其中新建架空线路2.552km,电缆线路3.822km,新建砼杆35基,钢管杆9基,拆除线路1.50km,砼杆30基,钢管杆1基。 |
Ⅱ类 |
DLGQ2 |
寿阳段35kV官窑线N29-N33线路迁改工程、35kV紫金线N22-N25线路迁改工程,太原段220kV凯马Ⅰ、Ⅱ线22#-27#迁改工程 |
晋中寿阳段:35kV官窑线N29-N33线路迁改工程,新建架空线路1.691km,拆除0.450km,新建铁塔3基,拆除铁塔3基;35kV紫金线N22-N25线路迁改工程,新建架空线路1.111km,拆除0.330km,新建铁塔3基,拆除铁塔1基; 太原段:220kV凯马Ⅰ、Ⅱ线22#-27#迁改工程,新建架空线路1.270km,拆除1.223km,新建双回铁塔5基,钢管杆2基,拆除铁塔4基。 |
DLGQ3 |
太原段220kV侯马线65#-69#迁改工程、220kV瑞凯线65#-69#迁改工程 |
220kV侯马线65#-69#迁改工程,新建架空线路1.582km,拆除1.4km,新建铁塔6基,拆除铁塔4基;220kV瑞凯线65#-69#迁改工程新建架空线路0.609km,拆除0.463km,新建双回铁塔4基,拆除铁塔3基。 |
2.3计划工期:Ⅰ类工期:180日历天;Ⅱ类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交工验收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力线路改迁工程施工类别Ⅰ类(第DLGQ1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许可类别和等级包含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和承试类五级)。
3.1.2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10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线路新建或改迁工程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
近一年(2023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1(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1.4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1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电力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登记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10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线路新建或改迁工程施工业绩。
拟任项目总工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电力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同时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登记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总工至少完成过1项10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线路新建或改迁工程施工业绩。
拟任专职安全员1名,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登记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电力线路改迁工程施工类别Ⅱ类(第DLGQ2、DLGQ3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许可类别和等级包含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
3.1.2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220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线路新建或改迁工程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
近一年(2023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1(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1.4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1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电力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登记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220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线路新建或改迁工程施工业绩。
拟任项目总工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电力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同时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登记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总工至少完成过1项220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线路新建或改迁工程施工业绩。
拟任专职安全员1名,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登记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电力线路改迁工程施工类别Ⅰ类、Ⅱ类(第DLGQ1、DLGQ2、DLGQ3标段):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未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未被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未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内(2021年12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4如投标人存在本公告第3.3款规定的关联关系,仅允许一家参与其中一个类别的投标。
3.5每个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中的1个类别进行投标,且必须对所投标类别内所有标段递交投标文件并报价,未对所投标类别内所有标段递交投标文件并报价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须保证其递交同一类别内各标段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应完全相同,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有一个标段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资格审查未通过,则投标人的全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将被否决。
3.6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确定每个标段第二信封准予开标的投标人数量,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每个标段的具体投标人,一个投标人同一类别仅可以开启1个标段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0日19时00分至2025年1月7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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