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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钻井院空气锤租赁项目项目招标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168.00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物资管理中心,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钻井工艺研究院租赁空气锤用于空气钻井施工
2.2 标的物:空气锤。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用户单位指定国内地点。
三、资格要求
钻井院空气锤租赁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全职聘用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项目负责人:该负责人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证书,提供复印件证明。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哈山区块气体钻井用空气锤应同时满足以下技术指标要求:1.空气锤可在纯气体钻井、气体雾化钻井及气体泡沫钻井等工况下正常使用;2.单只空气锤入井到出井钻进总进尺≥200米,单只空气锤平均机械钻速≥3m/h;3.单只空气锤入井工作纯钻时间不低于100小时,单只空气锤配套的锤头入井工作纯钻时间不低于80小时;4.用于Φ311.2mm井眼的空气锤锤头保径外径为313mm,用于Φ215.9mm井眼的空气锤锤头保径外径为217mm且单只空气锤入井到出井锤头保径外径平均磨损量应≤2mm,非空气锤及配套锤头质量原因导致提前出井的情况除外。书面承诺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产品能够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并能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现场,书面承诺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商提供的空气锤检测合格报告。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复印件证明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 至 (北京时间,下同)。
本钻井院空气锤租赁项目项目招标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168.00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物资管理中心,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钻井工艺研究院租赁空气锤用于空气钻井施工
2.2 标的物:空气锤。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用户单位指定国内地点。
三、资格要求
钻井院空气锤租赁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全职聘用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项目负责人:该负责人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证书,提供复印件证明。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哈山区块气体钻井用空气锤应同时满足以下技术指标要求:1.空气锤可在纯气体钻井、气体雾化钻井及气体泡沫钻井等工况下正常使用;2.单只空气锤入井到出井钻进总进尺≥200米,单只空气锤平均机械钻速≥3m/h;3.单只空气锤入井工作纯钻时间不低于100小时,单只空气锤配套的锤头入井工作纯钻时间不低于80小时;4.用于Φ311.2mm井眼的空气锤锤头保径外径为313mm,用于Φ215.9mm井眼的空气锤锤头保径外径为217mm且单只空气锤入井到出井锤头保径外径平均磨损量应≤2mm,非空气锤及配套锤头质量原因导致提前出井的情况除外。书面承诺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产品能够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并能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现场,书面承诺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商提供的空气锤检测合格报告。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复印件证明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 至 (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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