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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2024年游园亮化市场化养护采购公告
日期:2024-04-30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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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91-JSSC-G2024-0002

项目名称:经开区2024年游园亮化市场化养护

预算金额:13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壹佰叁拾伍万元整

采购需求: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为淮安经开区2024年游园亮化市场化养护,具体包括:

1、负责游园(10个)设施养护工作:

厦门路行政广场、福州路如意园、西藏街、大学城中心公园、九龙湖公园、合肥路体育公园、城管局东侧游园、徐杨法制广场、徐杨公园(徐杨路)迎宾广场(京沪出入口含大屏、喷泉、激光灯)。

2、负责楼宇亮化(28个)、道路及干渠桥梁(6条)(2座)节假日(重大活动)开关灯巡查工作:

上海新城(3栋)、河畔花城(3栋)、东城景苑(5栋)、优山华庭、东方明珠(2栋)、世袭雅苑(2栋)、紫金苑(2栋)、心港湾(2栋)、亿鑫华园、东方曼哈顿、龙门之都(5栋)、招投标中心、淮沭河管理处、邮政局、军分区办公楼、天津路小学、南京林业大学(2栋)、高教园管委会办公楼、软件园办公楼、东联集团、中保大厦(2栋)、保税区办公楼、保税区东侧门楼、保税区西侧门楼、亿超健康、东湖锦绣(3栋)、红豆国际城、华安新城(8栋);威海东路(北四支渠)景观灯、韩泰路一、二标呼啦圈景观灯、段深圳路土建景观灯、西游大道板闸干渠一标景观灯(S237﹣经四路)、西游大道板闸干渠二标景观灯(经四路﹣开发大道)、大赛河板闸干渠太阳能景观灯;通浦路大桥、承德路大桥。

3、负责“一把闸刀”4G集中控制系统操作使用、维护升级工作。

4、负责对部分亮化设施整体或大面积的全新更换,节日氛围营造工作。

5、服务范围包括经开区游园亮化照明设施等的日常维护作业,楼宇、道路及干渠、桥梁节假日(重大活动)开关灯巡查工作,及采购人要求的对部分亮化设施整体或大面积的全新更换、节日氛围营造工作。

二、合同履行期限(养护、维护期):1年。

三、维护目标:

设施完好率≥98%;亮灯率≥99%;运行故障率≤0.5%;故障修复及时率100%;交办事项办理及时率100%;应急抢修确保60分钟内赶赴现场组织处理;零安全事故。

四、对中标单位关于亮化养护(维护)方面要求:

1.基本要求:制定合理的维护计划,维护计划的落实保障、制定应急工作机制、落实安全保障工作、做好档案台账管理、更换材料的质量保障和备品保障以及日常GIS运维工作等;

(1)各类夜景照明设施应根据类别、等级和技术级别进行维护;

(2)分别建立夜景照明维护档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维护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维护计划、实际耗材、数据检测记录、巡检台账、维修记录、安全教育记录等相关资料;

2)维护档案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实行电子化;

(3)所有照明设施完好率≥98%;亮灯率≥99%;运行故障率≤0.5%;修复及时率:100%;应急响应时间:<60分钟;

(4)维护中使用的材料、元器件等必须经过检验合格。维护作业应不断提高技术装备率和动力装备率,维修养护应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使养护维修达到安全实用,质量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要求;

(5)照明维护作业应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尽量减少对交通、业主和住户的影响,作业区间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警示灯等,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并减少对交通等的干扰。维护作业必须文明,做到工完、料清、场清;

(6)必须无条件的接受采购人的考核监督,考核表作为维护结算费用的依据。

(7)中标单位须在本项目所在区域内适宜地点建立亮化养护基地,养护基地分别设置办公区、值班区(24小时值班)、车辆停放区、器材堆放区等区域,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8)本项目质保期为6个月,即养护期满后6个月内,中标单位须保证养护范围内的亮化正常使用(必须确保养护期满后2个月内和后续养护单位到位的空档期及相互交接期间的亮化设施能正常运行);该期间内不能正常运行的须免费维护、维修至能正常使用,直至新的养护单位接手为止,如果时间超过2个月,超过2个月所需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9)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须主动与原养护单位交接项目,若出现由于项目交接不完善所造成的各种纠纷,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2.职责要求:

(1)制定夜景照明维护计划,合理地做好维护工作;

(2)配合照明管理处的各项活动保障任务;

(3)涉及到照明设施的拆除及迁移应积极配合;

(4)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要求须积极响应;

(5)维护作业结束后,须保持现场的整洁;

(6)及时修复、更换有故障的照明设施;

(7)本次维护的工作内容应包括中标的所有工程要求维护范围内的所有设施的正常巡查、维修、养护、偷盗的恢复处理,以及相关书面记录等。

3.巡视要求:

(1)须制定景观照明巡视计划表;

(2)须建立景观照明较健全的巡视制度、巡视台账,落实责任人;

(3)须每月初上交上月的巡视台账(成册);

(4)须每天派维护人员进行巡视,形成每天每个项目巡查制度。

4.安全管理要求:

(1)安全应包括正常营运及维护作业时发生事故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

(2)中标供应商在现场施工或维护时,应作出预测,采用必要的预防性安全措施;

(3)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

(4)维护作业的安全防护应包括维护作业机械、人员的安全防护;

(5)在进行维护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周密的施工组织计划,确定合理的工作区;

2)维护人员必须是接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的,并统一穿有胸标的工作服及安全帽、电工鞋等;

3)检查施工标志等设置是否规范合理;

4)对维护机械、台架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5)占道作业期间有必要的导向警示设施。

5.硬件配置要求:

需提供巡查车辆配置承诺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该车辆在任何情况下均优先为本项目使用。需按要求安装照明巡更系统设备,保持巡更系统正常运行。办理特殊车辆通行证,同时按采购人提供的标识等对车辆进行统一装饰。

6.技术资料的要求:

(1)中标单位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采购人所提供的各种资料;

(2)中标单位必须按采购方要求对每个维护项目制作项目基础资料;

(3)中标单位在合同期满后须向采购人交回所有由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

7.其他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承担主材费,中标单位承担人工及辅材费进行恢复;

(2)有零星的自然损坏、老化等所发生的费用全由中标单位供应商承担。

8.维护项目所需材料,必须与原有设施品牌、性能保持一致。如无法获得原有品牌、性能元器件,另需购买其他品牌的材料,其性能不能低于原有材料性能,新材料应用需得到采购人的认可。

(一)人员要求:

1.项目需要,中标单位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少于7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高压电工1名,低压电工2名,高空作业车操作人员1名,配备人员具有高压电工、低压电工、高空作业车证。

2.配备16米及以上高空作业车辆1辆,巡查皮卡工程车(5座及以上)1辆。

3.养护设备配备:具有吊篮1个;接地电阻测试仪1个;绝缘电阻测试仪1个;2KW及以上发电机1台;2KW及以上电焊机1台。

4.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须安排1名工作人员常驻采购人处,由采购人直接安排工作,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实施,人员薪资、福利、社保、保险等由中标单位负责。如履约期间工作人员未到岗,采购人将停止拨付养护款项。

五、其它要求:

1、工作规范

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2)《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

3)《城市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标准》(DB3301/T 0165-2015)

4)《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

6)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7)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执行。

注:如省、市相应规范标准有更新,按照最新版本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同时提供自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孟娜
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mgna@dlzb.com
QQ:1921257865

 

日期:2024-04-30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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